郭敬明向莊羽道歉,莊羽提出成立"反剽竊基金"。
今天午夜,郭敬明在微博上正式向莊宇道歉,承認《夢里落了多少花》抄襲了莊宇的作品《圈內圈外》。當時,法院終審判決責令郭敬明在中國青年報公開道歉。郭敬明只是公布了判決結果。面對這一遲到15年的道歉,莊宇今天上午給出了回應。
莊宇在微博上表示接受郭敬明的道歉。對于郭敬明決定將“夢中落多少花”的收益全部轉讓給自己進行賠償,莊玉給出了新的建議。她提出,這筆錢應與《圈內外》出版的所有收入和版稅結合起來,設立一個“反抄襲基金”,接受公眾監督,幫助原作者維權。”請郭敬明先生考慮。”
2006年5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判決郭敬明抄襲,責令其賠償莊宇21萬元,并在《中國青年報》上公開道歉。郭敬明只在《中國青年報》上發表了終審判決書,沒有任何正式道歉,引發輿論批評。作家張月然和郭敬明當年7月在《中國青年報》上發表的文章,你為什么不道歉?!》一篇文章認為,“郭敬明事件”的災難不是抄襲本身,而是其“在全社會的反響”,“冷漠和沒有內疚感是最可怕的”,“你可以賠錢卻永遠不道歉”是文學被商業操縱控制的必然后果。此后,郭敬明的抄襲行為屢屢被曝光,但他始終回避此事,拒絕道歉。
2020年12月底,于飛、宋方金、瓊瑤、王小平、莊宇等人共同簽署了一封針對編劇、導演、制片人、編劇等影視從業者的反抄襲公開信,點名批評郭敬明、俞錚的抄襲行為,炒作不良話題。之后,又有45名從業人員參加了聯合簽約。12月24日,一篇關于“誰是壞藝術家”的文章在新華社發表?如何遏制首都以“不良行為”為賣點的不良行為?資本和一些試圖粉飾“壞藝術家”的媒體有什么責任?到2020年的最后一天,郭敬明選擇了道歉。
2003年11月16日,莊宇收到讀者來信,被告知他的小說《圈內圈外》與郭敬明新近出版的《夢里落了多少花》有許多相似之處。
2003年12月下旬,郭春雨以侵犯著作權罪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正式道歉。
2004年12月3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抄襲行為成立,責令有關當事人立即停止經銷《多少朵花落在夢里》,共同賠償莊玉經濟損失20萬元,并在報紙上公開道歉。但原告、被告均對一審判決結果不服,提起上訴。
2006年5月22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結果。同時認定郭敬明抄襲、出版行為給莊宇造成嚴重精神損失,責令莊宇追回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15日內執行死刑。
2006年6月16日,莊宇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要求法院對郭敬明“拒不道歉”的行為采取強制措施。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根據終審判決在中國青年報刊登公告,公告費為1.4萬元,由郭敬明支付。
2020年12月21日,于飛、宋方金、瓊瑤、王小平、莊宇簽署了一封針對編劇、導演、制片人、編劇等影視從業者的反抄襲公開信,批評郭敬明、俞錚的抄襲和對不良話題的猜測。次日,又有45名從業人員參加了聯合簽約。
2020年12月31日零時,郭敬明在其微博上正式承認了15年前的抄襲事件,并向莊宇和公眾致歉,并表示將賠償莊宇在《多少朵花落在夢中》發表后獲得的所有版稅。如果莊宇不愿意接受,他會把錢捐給慈善機構。
2020年12月31日8時33分,莊宇在微博上表示接受郭敬明的道歉。之后郭偉明提出設立“反盜版基金”,幫助作者和公眾支付全部出版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