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學校如何選擇分類注冊
根據新的"民辦教育法"和部委、省、市等文件的要求,民辦學校實行非營利性和營利性分類管理。原在成都注冊為民營非企業單位的現有私立學校,將在2020年12月31日前選擇是否注冊為營利性私立學校。如何申請,如何處理?日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三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現有私立學校分類登記的通知",指導和推動全市民辦學校分類注冊工作。
全文分為適用范圍、處理程序、清算要求、分離要求等:
第一部分明確規定,本通知適用于2017年9月1日前經教育審批部門批準的民辦非企事業單位的中小學、幼兒園、文化教育培訓機構和非學術性高等教育機構(以下簡稱現有私立學校)。
第二部分明確提出申請期限和部門,對非營利性私立學校的選擇和對營利性私立學校辦理程序的選擇進行分類。
在第四部分,現有的設有完整中學或12年制持續學校的私立學校,顯然會選擇在高中階段以牟利方式出售。
第五部分明確指出,現有的私立學校可以保留原有的字體大小、榮譽稱號、獎勵和年級,以及連鎖培訓機構不轉讓和注冊教學點的操作方法。
《通知》在全國率先發布了部門兼容的民辦學校章程參考模板,改變了《章程》章程的相應規定,如《民辦教育促進法》,《公司法》,《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三部門適用的規定,涉及最高決策機構及其組成,權責,注銷流程,導致過去各地對《章程》相應規定不予認可的困境。增加了黨的建設,校長條件,權責,資產管理,風險管控等規定,深入推進現代學校制度建設,促進全市民辦教育健康規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