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漁船漁民退捕大體上已經完成了
農業和農村地區部長江辦公室主任馬儀十五號在關于禁止在長江流域重點水域捕魚和逮捕的成效的新聞發布會上說,漁船漁民從長江上的撤離工作已經基本完成,漁民重新安置的保障穩步推進。
馬儀表示,長江沿岸十省(市)共批準漁船111000艘,漁民231000人,其中包括"一江、兩湖、七河"和332條水生生物保護區重點水域、84000艘漁船和180000名漁民,這些漁船和180000名漁民均已被提前逮捕和上岸。在各省(市)自主確定的其他水域,共有27000艘漁船和51000名漁民提前完工,其余1599艘船只和3072人將在2021年年底前歸還。
為加快推進漁民安置保障工作,農村部會同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出臺了一系列指導性文件,加強統籌指導截至12月11日,各地通過發展產業,農民工就業,扶持創業,安置公益性崗位等措施,累計實施轉移就業21.8萬人,幫助16.5萬人轉移就業,其中17.2萬人,轉移就業99人截至12月4日,中央財政原計劃的92億元補助資金已全部下達,各地已落實114.6億元,重點水域已落實9.9%,占納入社會保障人數的99.9%,已落實12.9萬人,占納入社會保障人數的99%。占需要就業人數的1%。同時,要積極幫助漁民解決上學,看病,住房等實際困難,做到上岸有出路,就業有門路,生活有保障。
目前,各地正在組織和開展"四清四零"(清江、清湖、清凈網、沒有漁船、沒有漁具、沒有漁人、沒有漁業生產)的大規模調查。從明天開始,部際協調機制還將組織對禁止捕魚和返回的重大監督,并對"四清四無"情況進行大規模的水域調查,以確保所有目標任務按時、高質量地完成。"馬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