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企業被通報!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有著違法違規行為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在無線電傳輸設備型號核準(以下簡稱型號核準)受理工作中發現,部分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存在偽造申請表、偽造印章的情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無線電管理的有關規定,嚴重影響了行政許可秩序。
型號核準是工業和信息化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規定設定的行政許可。加強無線電管理,從源頭維護電波秩序,是加強無線電管理的重要手段,事關國家安全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
工業和信息化部指出,車型核準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并作出相應承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行政許可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行政許可的,行政機關不得接受或者拒絕行政許可,并給予警告;申請行政許可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申請人在一年內不得重復申請行政許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于2018年發布了第47號公告,其中《無線電發射設備型式核準試驗和監督檢查經費使用管理辦法(暫行)》明確規定,申請型號核準許可證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應當記入信用記錄,一年內不得受理有關企業的車型核準申請。
工業和信息化部表示,為進一步維護正常的車型核準秩序,增強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工業和信息化部日前對第二批違反型號核準的有關企業發出責令改正的通知,要求有關企業深入學習無線電管理規定,調查原因,加強內部控制,限期完成整改。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對深圳市警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557165881t,法人:榮勤)和格拉多實驗室有限公司(法人:約翰·格拉多)作出警告和行政處罰,發現其存在多起違法違規行為偽造申請材料、涂改型號批準證書的。其中,深圳警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