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不能打賞,不要再犯"防止放縱"的錯誤
國家廣電總局近日發布"關于加強網絡節目直播和電子商務管理的通知",要求網絡節目直播平臺對網絡主持人和"獎勵"用戶實行實名制管理。未經實名制注冊的用戶不予獎勵,未成年用戶不得獎勵。
近年來,隨著移動互聯網的發展和普及,未成年人上網越來越方便。未成年人還不成熟,缺乏分辨是非和正確的金錢觀念的能力,很容易被網絡怪誕的直播所吸引,然后再做出不端的行為。正如以前媒體報道的那樣,未成年人被主持人引誘,欺詐性的,充電的,獎勵的,甚至直接轉移的,往往是數萬元。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和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應當擔任其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或者在民事法律行為中得到其法定代表人的同意和承認。今年5月,最高法律頒布的"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二)也明確規定,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支持未經監護人同意參加網絡付費游戲或者網絡直播平臺的人,如參加網絡付費游戲或者在線直播平臺。監護人要求網上服務提供者返還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然而,父母仍然要付出一定的時間和代價,所以要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切斷未成年人的"禍根",避免未成年人不合理的獎勵行為,從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公共財產安全的角度出發,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有必要做出這樣的規定。
在具體實施中,有關部門要注意"有政策、有對策",防止實名制徒勞無益。在此之前,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發布了"關于禁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的通知",要求實施網絡游戲帳號注冊制度,嚴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網絡游戲的時間,設置未成年人的充值上限等。然而,在現實中,許多游戲企業的實名注冊程序僅僅是形式上的,很多游戲都可以通過其他第三方賬戶登錄,如微信、電子郵件等授權直接登錄的方式,可以繞過實名注冊系統。
一些游戲公司表示,第三方賬戶已由實名制認證,這可以簡化程序。問題是,這并不能保證申請注冊并登錄在線游戲的是第三方賬戶的所有者。此外,如果在使用過程中沒有二次驗證,就很難阻止未成年人使用父母等成年人的賬戶進行網絡游戲和消費。
因此,"未成年人不能獎勵",我們應該避免重復網絡游戲的錯誤"反放縱"。一方面,為了充分實現注冊實名認證+支付第一次身份認證的雙重認證系統,只有注冊用戶信息和二級身份信息才能得到獎勵。同時,要通過責任分工迫使企業實施相關政策。例如,如果發生相關糾紛,如果直播平臺不能證明其充分履行了相關的審查義務和責任,則應無條件退還相關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