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處方藥登陸互聯網的關注
日前,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式發布了"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引發了對擬議的網上銷售處方藥有條件開放內容的熱烈討論。醫藥電子商務平臺正在歡呼和期待政策的曙光,而那些對此感到擔憂的人則質疑監管規范、醫療保險支付、藥品安全等問題。
釋放"與"堅持"的監督困境
經過兩年多的時間,藥品網絡銷售條例再次征求意見。11月12日至11月30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開征求了"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意見。藥品零售企業通過網絡銷售處方藥的規定,應當保證電子處方來源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并按照有關要求進行處方調整和審核,并對所用處方進行電子標識。
醫藥電子商務平臺的漏洞顯而易見。
在"萬事通"時代,處方藥網上銷售將是大勢所趨,但在缺乏約束的"窗口期"中,存在諸多外部監管風險,缺乏統一的平臺管理標準,好壞混合的現象導致了電子商務平臺上非法銷售處方藥的現象。一些媒體對18家網上藥品采購進行了評估和調查,發現其中16家展示或銷售處方藥。非法銷售處方藥甚至導致悲劇--2018年,兩名女孩在網上購買秋水仙堿藥片,兩人都死于過量用藥。
目前,運行標準較高的平臺并不是"萬無一失"。記者在電子商務平臺上試圖購買處方藥阿莫西林,該平臺在藥品展示頁面上標有"處方藥"字樣,在訂購后還可以選擇請求--確認訂單中的藥物已經服用,沒有不良反應。在"提交預約"按鈕旁邊標上了"處方藥需要在命令發布后立即補充咨詢信息"。
確認付款后,立即輸入制藥商的信息,等待醫生開藥,半分鐘后,記者接到站臺醫生的電話詢問是否給醫生開處方,記者回答說這不是醫生的處方,但根據過去的生病用藥習慣在網上購買抗生素藥物后,平臺醫生拒絕發藥,訂單也自動取消,系統自動退貨。
當記者第二次發布命令時,他在查詢鏈接上換了一個平臺醫生。醫生只提出了"藥物之前沒有無用的過敏史"。在回答"使用和沒有過敏"之后,平臺醫生發布了在線處方。醫生開出處方,醫院藥劑師檢查了處方,藥劑師只花了8秒就對處方進行了審查。網絡藥店開始進入運送過程。整個過程不需要記者上傳離線醫院的醫療信息、物理醫院醫生處方和其他相關信息。
處方藥安全"觸及網絡"仍然需要跨越三個障礙。
方便與安全之間的權衡考驗了政策制定者和管理者的智慧,業內人士表示,處方藥安全還有三個障礙。
其一是電子處方的流通。目前,處方的可靠性和真實性是一個大問題。物理醫院的醫生開出的處方主要用于醫院的流通。一些電子商務平臺的從業人員表示,電子處方平臺可以用來監控電子處方在平臺中的流程,從而有效地規范電子處方,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處方來源的真實可靠性。
第二個問題是與醫療保險金對接。杭州市民陳敏明表示,即使處方藥可以在網上銷售,普通民眾還是愿意到醫院或藥店買藥。"醫療保險支付是關鍵因素之一,"杭州市民陳敏明說。華東醫藥(商業)戰略規劃經理許婧表示,開放處方藥網上銷售更能解決灰色地帶的合法化問題,對股市的影響有限。目前,醫療保險基金的預算與指定的醫療機構掛鉤,大量處方藥被列入醫療保險目錄。如果在線購買處方藥平臺無法實現網上醫療保險支付,就會影響患者的積極性。
第三,監管細則必須落實。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網上銷售處方藥的有條件開放可以看作是藥品新零售的開始,無論是電子處方共享,還是處方審查,不僅要通過完善的系統設計為平臺留出空間,而且要充分利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進行全程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