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傳奇已成定局,現在可能是圣曲游戲的最后一次狂歡
最近,娛樂美德發布了一份聲明,宣布了"傳奇"游戲仲裁案的進展,這場游戲吸引了很多關注和樂趣。從內容上可以看出,盡管國際商會國際仲裁法院于6月24日發布了第22820/PTA/HTG號"部分裁決",但隨后的一系列有趣游戲的行動似乎并未受到影響。宣傳"血傳奇"20周年,并給予外界各種授權。一切如常。
這引發了有關裁決對游戲的影響的問題。為什么有趣的游戲如此無畏?如果你想解決這些問題,你必須從仲裁裁決的起源開始。
時間是2001年6月29日,作為許可方,盛大網絡(即今天的有趣游戲),作為被許可方,在上海簽署了一份"軟件許可協議",并就中國"傳奇2"(即"血液傳說")的許可問題達成了相關協議。該游戲由韓國游戲公司娛樂美德公司于2000年開發,并在Artios注冊為共同版權所有人,并于2002年7月14日簽署了一項補充協議,為軟件許可協議的共同許可方添加娛樂功能。合同商定,有效期至2003年9月28日,此后,通過延長協議,有效期延長至2017年9月28日"。
然而,在協議到期之前,該公司擱置了"血液傳奇"的共同版權所有者的娛樂行為,與富有興趣的游戲簽訂了為期八年的"續約協議"。
很明顯,這種行為和娛樂的美德是不容忽視的。2017年,申請人向國際商會(新加坡)國際仲裁法院(以下簡稱"ICC")申請向Lansha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蘭沙信息")、娛樂游戲(前稱"大游戲")和Artios(答辯人)申請仲裁。據認為,在2017年6月30日簽署的蘭沙信息、利息游戲和Artios續約協議將是無效的。整個事件與過去雙方在對外部授權改編上的爭議不同,但直接指向了雙方各自行為合法性的根源。
隨著裁決的宣布,游戲在第一時間做出了回應。據其母公司世紀華通稱,ICC對2017年續約協議的裁決由ICC作為仲裁機構根據新加坡法律管轄和解釋,并根據ICC的仲裁規則在新加坡舉行。然而,主要授權中國大陸地區地理范圍的2017年續約協議明確指出:"2。爭議解決和管轄權法律的修改。原《軟件許可協議》,修訂后的《協議》和本《協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由原軟件許可協議,任何修訂協議或本協議引起的所有爭議均應提交上海國際仲裁中心("SHIAC")進行最終的,有約束力的仲裁。仲裁應根據SHIAC的仲裁規則在中國上海進行。"。
乍一看,似乎有合理的依據,但經過作者的調查和理解,事實并非如此。早在最初的軟件許可協議中,雙方就有相應的規定,協議的管轄權為新加坡法律,根據新加坡國際商會仲裁法院的規則,協議下的所有爭端都在新加坡解決。
看到這一點,讀者們必須終于明白,為什么韓國的游戲公司娛樂德行選擇新加坡來解決與中國游戲公司在有趣游戲問題上的糾紛。"所謂的"延期協議",沒有娛樂的優點,是仲裁的核心。反對所謂的"延期協議"是合理的,該協議是根據以前的"軟件許可協議"提交新加坡國際商會仲裁法院的。另一方面,批準裁決面臨著"熱血傳奇"的損失;如果不獲得批準,就相當于對原"軟件許可協議"的直接挑戰,它面臨著不服從裁決、違反"軟件許可協議"以及與"熱血傳奇"的版權所有人私下簽署"續約協議"的不利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