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外交部針對中國大使館發表關于香港的聲明
十一月十七日,捷克大使館發言人就捷克外交部有關香港的聲明發表聲明,全文如下:
11月16日,捷克外交部就香港問題發表聲明,公然指責中方通過"關于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決定",取消四名成員的資格,嚴重干涉香港、中國和中國內政,中方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公職人員宣誓效忠國家制度是國際慣例。捷克憲法第23條明確規定,捷克眾議院議員和參議員宣誓效忠捷克共和國,并保證維護捷克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包括捷克共和國在內的任何國家都沒有對包括議員在內的公職人員違反誓言和背叛的行為視而不見。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國家安全法作出的有關決定,是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貫徹落實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國家安全法有關規定的必然要求,是維護香港法治和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的必然要求。有關決定是針對立法會議員不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規定和條件。不存在所謂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和自由的問題。我們堅決支持香港特區政府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依法履職。"
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成員資格問題純粹是中國的內政,任何外部勢力都無權干涉,中方敦促捷克方面遵守國際法和國際關系的基本準則,尊重法治原則,放棄雙重標準,不干涉中國內政,包括香港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