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外締結五十九項引渡條約,“天網行動”依法引渡五十人
根據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國家監督委員會網站,幾天前閉幕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塞浦路斯共和國引渡條約" 和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比利時王國條約" 的決定。記者從外交部條約和法律司獲悉,到目前為止,中國已締結了 59 項引渡條約。其中,自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以來,已有 25 個國家,包括比利時、塞浦路斯、希臘和其他歐盟國家締結了引渡條約。
引渡是指一國應有關國家的請求,將在其境內被另一國指控犯罪或被另一國判刑的人移送請求國審判或處罰,這是一種重要的飛行手段,記者獲悉,2014 年至今年 6 月,各省、自治區、市、公安機關在天網行動中,通過與外國和海外執法機構合作,共引渡了 50 人。
2016 年 7 月,涉嫌偷稅 7 億元,潛逃國外 18 年的重大走私案嫌疑人黃海勇被從秘魯遣返,成為中國第一名來自拉美國家的逃犯。2018 年 11 月,國家監督委員會與外交部根據 "中國保險引渡條約",成功地將浙江省新昌縣原執行副縣長姚進奇從保加利亞引渡出境,這是中國首次從歐盟成員國引渡涉嫌公務犯罪。
引渡條約的締結,有利于中國對外司法合作條約網絡的建設,為國際社會追查和追回反腐敗贓物服務。中央追回和逃逸辦公室負責人表示,他將積極利用引渡、返還、起訴等法律手段,追回贓物,不會因為國家政策和分類攻擊而不受懲罰,一旦被追殺,就不會讓他們逍遙法外。